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
位于新疆吐鲁番市的坎儿井,不仅是传承千年的独特水利设施,更是珍贵的历史见证。2006年,坎儿井被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其中布特坎儿井是其重要组成部分,开挖于1630年,目前仍是当地的灌溉主渠,全长约5200米,有182个竖井。
近年来,吐鲁番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,为坎儿井的保护工作贡献了重要力量。8月12日,极目新闻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采访团来到吐鲁番市高昌区,实地探访坎儿井保护成效。
吐鲁番市高昌区检察院(以下简称高昌区检察院)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张伟介绍,以坎儿井竖井口为中心向左右平行延伸30米为保护范围。2023年,高昌区检察院对布特坎儿井进行摸排发现,部分坎儿井存在井口裸露坍塌、井周环境污染等问题。
“坎儿井与百姓生活区紧密相连,有村民在坎儿井上取土,还有村民将葡萄枝、生活垃圾等丢弃在井边。”张伟称,由于坎儿井竖井较深,部分井口年久失修,也存在安全隐患。
整改前,坎儿井附近遍布各种垃圾
整改后,坎儿井附近看不见垃圾,洞口也进行了修复处理
针对这些问题,2023年4月7日,高昌区检察院分别向区文旅局、水利局、恰特卡勒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在保护范围内设立标识标志、开展加固维修、清淤疏通、监管周边污染源等,并督促整改。
此后,当地有关部门在坎儿井区域内设立了文物保护标志及暗渠走向标识,让游客和当地居民更清楚坎儿井的历史价值和保护范围;对11个裸露、坍塌已分辨不清的竖井口重新堆土修复,对井口进行加盖加厚处理;此外,当地政府还清理各类垃圾20余吨,并设置垃圾收集点,对随意倾倒、丢弃垃圾的行为开展整治。
经过多方努力,目前坎儿井周边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改善,曾经存在诸多问题的坎儿井如今已大变样。
对于坎儿井的保护,检察机关的工作远不止于此。2024年3月,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吐鲁番市检察院)与文物、水利部门召开联席会,签订《关于开展坎儿井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协作意见》,协同开展坎儿井保护工作。
吐鲁番市检察院以此案为样本,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监督,截至2024年12月,吐鲁番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坎儿井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件。并就办案中发现的坎儿井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,向市人大建议推动修订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2025年,《条例》修订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。
张伟表示:“坎儿井是吐鲁番独特的水利设施和历史见证,保护意义重大。未来,检察机关还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,与相关部门协作,持续加强保护,传承这一文化遗产,造福百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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